扎扎

在不甚慈悲的世界,他遇到了一个百分百女孩儿。

20161128  婚姻平權公聽會:焦安溥(張懸 Deserts Xuan)逐字稿:
大家好,我的名字叫安溥,然後我以前就是在我這兩年沒有工作的時光裡,在那之前我是一個創作歌手,大家比較知道我拿來賺錢的名字叫做張懸,我今天不為了自己個人的意見而來,但我分享的都會是我個人所有的從我曾經受過的教育、知識,還有我自己的生命經驗,所以想要跟一般大眾、還有跟很在乎普世價值的一般人說說話。
我今天聽了一整天的演講,其實在這個多年來漫長的討論裡,我也聽過非常多其實這幾次公聽會常常出現的字眼,我記得在我們成長的過程裡,不管是國文老師,不管是陪我們辯論的一些長輩,或者是我們自己的父母,最常告訴我們,你要謹慎地使用你的語言,尤其是當我們習慣使用一個語言的時候,其實我們大部分很多時候還沒有花很多時間,去瞭解這些約定成俗的字眼,它背後的含義、由來,還有它可能有被解釋的空間,所以其實我想要跟自己的聽眾跟一般所謂的社會大眾說的是,當你對於現在在討論同性婚姻法有這麼多的疑惑或恐懼的時候,不妨永遠停下來提醒自己,字眼並不代表這件事情真正的事物價值,就好像我們搜集了所有我們能夠為我們自己的立場佐證的事實,但事實並不永遠等於真相,這也是我今天短短十分鐘之內其實想要概括的一個前提。
所以其實從字眼或使用語言的方式來說,我今天最想要跟一般大眾講的東西,我們來討論婚姻的本質,因為本質兩個字顯然其實造就了認同跟不認同對方意見的人,無止盡的不願意有共識的爭執,但什麼是婚姻的本質呢?因為其實如果大家就是使用一下 Google 的這個東西,應該就可以輕易的查到各式各樣婚姻制度的由來,從西方世界的、宗教世界的、東方世界的婚姻制度,其實你一旦去 Google 所謂婚姻的制度是怎麼來的,現在很多我們在爭論的議題,就可以輕易地歸納出,我們其實是用自己想要的觀點,去跟對方做爭論,我們不斷的在劃分不同的族群,希望我們的意見,要比我們不喜歡人的意見要大聲,但實際上如果我們真的台灣社會是一個這麼在乎事實,然後可能更希望法律總是能夠服務真相的一個社會的話,那我們永遠可以回頭去找很多事情的根源,而根源這個東西,還要再重頭然後不厭其煩的去看一下,就是光以台灣社會來說,在婚姻制度上面的演變,演變這件事情說不定可以對於就是提供給我們對於現在所有的爭議,包含我們的過去跟未來,更好的定義,更好的申論空間,還有更好的看待的方式。
婚姻的本質其實最早在東西方世界,它都經歷了非常漫長的交易買賣制度的歷史,我相信其實從我們這一代的爸爸媽媽可能已經比較少見了,但如我們的曾曾祖母啊,然後我們區網族譜來講一講,都可以輕易地發現,其實不管在台灣的傳統社會,華語的各式各樣的社會裡面,哪怕是我們現在在討論的西方經驗裡面的社會,其實人類有非常漫長的歷史,光為了男人跟女人的尊卑,還有是否可以被視為財產與否,已經有了你想像不到的漫長的爭論,而中間其實有無數的人的權益被犧牲,但是為什麼我們今天可以走到,就是我們可以從這個群婚、血族婚,然後從可以跟自己的血親結婚,到你必須只能跟自己的血親結婚,又要維持血統的純正,然後到不可以,因為怕基因不夠優良,然後再到一夫多妻,再到男嫁女娶的贅婚,然後再到其實台灣社會以前很常見,對於別人來說,甚至也是一個傳統的習慣、或者是一個理所當然的,比如說童養媳的現象,一直到現在,我們走到了民國 105 年,我們終於活在一個一夫一妻制,就是大部分的人其實都接受的,而且是被祝福的,可以自由戀愛的一個制度下,所以回過頭來,我們如果去看看,我們身為人類賦予婚姻這個東西的定義,你就會發現,它其實經過了無數種演變,它經過了無數種申論,它也透過了無數種人,在他們的當代重新定義了,多數人還可以拿婚姻做些什麼?所以我們提供了婚姻裡,更具有對於真正多數人的保障,而通常我在大部分的議題裡面,所謂的少數人,只是相對於這個時空的少數,它不是人類歷史裡永遠的少數,它也不可能沒有變成多數人的機會,只不過人類歷史裡通常只願意相信已經發生的事情,而且大部分已發生的事情,還有很多是我們不願意承認,所以在歷史上無從記載或追朔,以至於就不被承認發生過的事,然後我覺得這些東西是我想要提供給所謂的一般大眾,一定要在聽這些所有的過程,然後試圖去理解我們對於法律的看法,還有提出觀點之前,我們永遠要為自己跟別人做的一件事情,就是你永遠要去追朔,我們使用的這些字眼,不管從名詞到形容詞,它對於人類跟我們使用的方式演變是怎麼來的?透過這個追朔的方式,說不定你就會發現,很多的事實,也只是當代這十幾年發生的泡泡,而不是我們以為習以為常,所以其實從來就不被祝福的東西。
我覺得在我們台灣的社會,其實從戒嚴到解嚴,從解嚴開始,其實我們也才經歷了未滿三十年解嚴後的日子,所以其實我覺得我們一般大眾要給予這樣的議題更多的祝福跟支持,因為我們還有太多跟人權有關的,跟不是多數人、少數人,而是我們什麼時候有可能其實也要在民法上,遇見跟我們要不斷的舉證,然後提出自己應受保障的這個過程有關的爭議,它現在已經在發生了,而其實我們的社會在輿論,或者是在討論的風氣上,也渴望這個過程的發生,即使再痛苦,我都會希望,我們如果要去看待真正的法律,我們就要接受眼前神聖的民法,它就是應該要被觸碰的,它就是應該要被挑戰的,它就是應該常常像道德一樣,被我們拿來修繕的,它不是高高在上舉著旗幟,它也不是我們基本上拿著匾額,砸破別人的頭,只因為我們用傳統文化或道德去定義過別人,因為在我所學習的教育裡面,不管是老莊教我的東西,還是孔子教我的東西,還是我們所謂的歷代先賢,在鞏固所有傳統價值的聖賢,其實都還是在講同樣一件事情,就是你永遠要拿道德修繕自己看待世界的觀點,說不定眼前你覺得最難受的事情,將來會變成我們這一代人,因為敢於度過、而且敢於正視、敢於討論以後、我們敢於接受,一個自己不見得最喜歡、最舒服,但它卻是真正能夠反映生而為人、生存必須被相互重視的條件的這個過程,因為我完成了這個過程,所以說不定我們會為一個看似所謂混亂的年代為榮,因為我們經得起這樣的混亂。
我今天其實不為自己而來,我為了所有我認識的人而來,我所有認識的人還包括,我渴望在生命中,以後還要遇見的人,就為了這些人,這些人其實就是所有人,除了要非常謝謝你們聽我說話以外,我非常非常希望所謂的普羅大眾,或者是曾經因為我們這樣子的歌手寫過的歌,所以拿去祝福過各式各樣的小孩跟家長的人,願意聽我這樣子的一個創作者說,我對於這樣子的看法,尤其是我們必須要攤開來承認,台灣其實在討論各式各樣的人權議題上面,我們始終缺乏足夠的政治智慧,還有熟練以及宏觀的政治人物,所以我們的政治文化其實也還在不斷地增長或轉型,然後更重要的是,我們的社會教育裡面,其實對於這個申論或者是辯證的這個過程,還有很多哲學的基礎教育需要培養,我們需要更多的幽默感,我們需要更多鼓勵對方,就是藉由辯論所以練習的建立邏輯的過程,所以我今天要用最後一句話講給一般人聽,然後我希望,我也是一個一般人的時候,這是我在我 35 年,在社會裡的生命經驗教會我的東西,我也非常希望更多人願意加入我的行列,直到所有人都可以是一般人,這句話就是:「雖然法律難以改變人們的偏見,但法律不可以為偏見服務,更不可以使人們的偏見或習慣,因法律而直接或間接的產生力量。」這是我們對法律的期待,不管它是在價值上面需要我們的肯定,它也需要我們每一代重新去定義或去重新豐富它,而法律的功能,既然也有服務每一個人生存的條件或生活的品質或生活的狀態,那麼我們就要讓法律這個工具,永遠的跟著文化,還有現象,一起承受這個痛苦,但是要變成一個更銳利的工具,讓每一個人都可以充足的使用,謝謝大家。

评论(1)
热度(52)
  1. 共2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

© 扎扎 | Powered by LOFTER